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

2012年技職院校學生權利發表記者會新聞稿


2012年技職院校學生權利發表記者會事後新聞稿


     由台師大、長庚大學、台灣大學、世新大學、台北大學…等各校學生組成的「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在12/15日公布本年度「大學學生權利評鑑調查」,調查評鑑結果,技職院校中學生權利最優的三名為:雲林科技大學、育達商業科技大學、僑光科技大學;而學生權利最劣、最無保障的三名為:台中科技大學、修平科技大學、文藻外語學院。




無基本人權的校園環境

  根據調查顯示,多數技職院校的校規限制學生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結社、人身自由等基本權利。技職院校宣稱「嚴格校規可以訓練出企業需要的人才」,合理化違憲校規對學生基本人權的限制,將學生視為應該被控管的潛在犯錯者,不給予他們自主學習的機會。前來聲援的全國教師總工會羅德水老師和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代表陳尚志老師,也表示教育體系的進步似乎落後於社會,社會的希望是來自於追求真理的學校,但我們的學校在解嚴二十年後卻仍然存在這些戒嚴條款,教育部應該積極清查學學校校規,不可用「大學自治」為由規避。


實習無明文勞動保障 學生被惡意解雇

政治大學法律系林佳和教授提到昨天立院三讀通過的「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高中職學生實習的勞動保障已有階段性的成果,但技職院校中的實習卻還未有相應的勞動保障(如基本工資、法定勞健保、加班費、資遣費、僱傭應適用不定期契約的保障)。有一位參與雙軌實習計畫的科大學生今日來到記者會現身說法,他因為接受學權小組關於實習中勞動情況的訪談,被刊登至網路媒體,他所實習的廠商得知之後,便以危害商譽非法解雇了受訪的實習生,並逼迫他簽自願離職單。這種案件的發生,全然顯示實習生身處勞資關係中弱勢的一方,是毫無勞動相關保障的。對此政治大學法律系林佳和教授也表示,教育部應嚴格把關各校實習制度,不該放任學校或學生透過非正式管道爭取勞動權益,應清楚肯認實習的勞動地位,給予實習生應有的勞動保障。


   
    根據調查結果,技職院校中違憲校規以及對實習生保障缺漏的情況,已經相當明顯,我們必須沉痛地呼籲宣稱關心學生公共事務參與的蔣偉寧部長:

1. 教育部不該繼續以大學法33條的「大學自治」為藉口,放任各技職院校的違憲校規持續剝奪學生權益。
2. 教育部不該縱容學校和實習企業聯合起來對實習生的層層壓榨,應主動介入各校法規修訂和落實,明文保障實習生相關保障。如基本工資、工時上限、法定勞健保、加班費、資遣費等等。

新聞聯絡人:黃怡安097076717 施彥廷 091966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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