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8日 星期日

評鑑指標:學校目前有無機制協助學生爭取「打工」時遭遇的權益紛爭?

隨著學費調漲與高教延長,大學生的就學成本不斷提高,也使得有越來越多的學生得在課餘時投入各種「打工」。

過去,官方或學校多半宣導學生打工「不要被騙」,殊不知,勞力市場上「違法侵害勞工權益」的,比「騙人」的多得更多。在中南部,不少學校周圍的工作,一律時薪都只有75-90元,低於基本工資也不見有人處理。學生要找到遵守勞動基準法令的工作相當困難,為維生卻不得不接受,有糾紛多數也求助無門。種種成為廉價勞力被剝削的狀況,卻從未聽學校關心。

我們認為,各大學在推動學生事務上,應當將「提供制度化的機制,協助學生爭取「打工」時遭遇的權益紛爭」,列為重要工作。

學校與其花時間去審查學生刊物言論、檢查宿舍內務、禁止集會遊行⋯,不如將精力花在讓學生蒙受不合理對待的問題處理上,例如學生打工遭罰薪、欠薪、無法領取基本工資、法定加班費、資遣費⋯等違法侵權問題。

以各大學相對個別學生豐厚的知識和行政資源,當可提供學生法律諮詢,甚至建立申訴管道,陪同、代理打工學生與違法不肖雇主爭取權益。問題只在於,學校有無把學生的處境放在眼裡,將維護學生各方面的權益視為校務上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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